主旨: | 函轉本府交通局研議有關 113 年 1 月 22 日召開「圳頭國小遷校案之地方說明會」會議決議涉及國道 2 甲路線延伸至台 61 線相關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13 年 2 月 15 日桃交運字第 1130009385 號函辦理。 |
二、 | 前揭會議決議為請本府交通局協助研議規劃國道 2 甲路線再延伸至與台 61 線相接,國道 2 甲高架及橋下平面道路同時設置案,該局來文說明如下: |
(一) | 「國 2 甲由台 15 線延伸至台 61 線新建工程」前於 111 年 1 月 3 日院臺交字第 1100033888 號函核定在案,刻正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預計 113 年 4 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後辦理設計作業。 |
(二) | 另有關高架橋下平面道路之設置,本局前於高公局 112 年 3 月 28 日召開之建設計畫期末報告審查會會議中及本局 112 年 8 月 17 日召開之「大園區內海里、圳頭里聯外道路需求討論」會議提請高公局將平面道路納入建設計畫中一併規劃,續依規定向高公局提出設置地方道路申請並自籌經費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