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訪客 - 法令專區 | 2022-09-27 | 點閱數: 232
一、 依據本局 111 年 4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36825 號、同年 5 月 19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45786 號及同年 6 月 29 日桃教人字第 1110058395 號函辦理。
二、 防疫期間教師課務相關事宜,請依本局 111 年 5 月 19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45786 號函修正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課務處理原則說明表」辦理。
三、 學校暫停實體課程期間,倘教師居家隔離,學生在校上課,課務得由學校以遠距教學、調課方式處理或由學校進行課務排代;採遠距教學者,得比照高級中等學校跨校選修或預修課程數位遠距教學實施要點,排定教師擔任數位遠距教學科目之合作教師,協助班級經營、秩序維護、課程輔助、設備或系統操作,以維持有效教學,國民中等及國民小學得比照前揭規定辦理。或另輔以教室內之陪讀人員協助教學設備及秩序維護等事宜等。
四、 前揭合作教師及陪讀人員資格如下:
(一) 合作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高、國中、小學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課、代理及兼任教師;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部分時間擔任教學之支援工作人員,得依實際合作節數支給鐘點費。
(二) 陪讀人員:非前揭資格人員屬之,每節課以基本工資時薪 168 元核給鐘點費。
五、 另有關教師兼導師因應疫情,配合防疫於防疫假及自主防疫假期間之導師職務加給疑義,請依本局 111 年 6 月 29 日桃教人字第 1110058395 號函辦理。
六、 本案各階段聯絡人:
(一) 高中教育科(03-3322101 分機 7592)。
(二) 國中教育科(03-3322101 分機 7524)。
(三) 國小教育科(03-3322101 分機 7417)。
七、 檢送前開函文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課務處理原則說明表」各 1 份。
:::

60校慶暨社區聯合運動會活動花絮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

 

圳頭國小校內研習資訊

  

圳頭國小行事曆

即時空氣品質(AQI)

Dayu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4年05月06日 05時49分
42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