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轉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59519A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請貴校依各自權責及需求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s://nhrc.cy.gov.tw/education/publication/detail?id=d61689be-fc32-40f4-a4cf-ca4645e896d1 )下載最新版本。 |
三、 | 檢附來文及附件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