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1 項第五款「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 2.本校於 11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 時,邀請中華民國消防安全協會講師於校史室辦理本校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請本校教職員出席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