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8 年 10 月 18 日府授教終字第 1083100923 號函及中華民國 108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業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為原住民族語朗讀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公布,惠請轉知所屬逕自於該網站(網址: https://alcd-con.tw/alr/)下載。
三、另臺北市政府前以 108 年 10 月 9 日府授教終字第 1083098596 號函公告之閩南語朗讀教師組及社會組題目,尚有部分更新,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08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 ),請逕於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