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國小教師長期觀察較國中入學後短時間的教師觀察推薦更為精確,及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的資優服務等專業考量。
本市 110 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110)年 3 月至 4 月辦理,申請鑑定資格為 109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 6 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及學術性向數理資賦優異等 3 類;且另為回應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注重探究與實作之精神, 110 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初選性向測驗及複選實作評量 2 階段模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