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對象為參與本市心理評量人員,其中以中高階心理評量人員、參與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資料審查人員及參與身心障礙學生研判心評人員優先。
二、研習時間: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至 7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計 3 日,未能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三、研習地點: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四、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7 月 14 日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8 小時。
六、另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七、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